(一)什么是会心团体
上世纪60年代,个人中心理论从个别咨询扩展到团体咨询,在协助人们成长和改善人际关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罗杰斯在加州拉吉拉(Lajolla)提出的教育新制度就是建立于“个人中心”原理之上。他假设在一个彼此尊重、彼此以诚相待,大家有感同身受的了解的环境下学习时,“自我实现”的动力就会出现。
罗杰斯将当时存在于美国的许多性质相同的咨询团体统称为会心团体(encounter group),包括人际关系小组,T-小组,敏感训练小组,个人成长小组,人类潜能小组等。这些团体尽管名称各异,但本质上是相同的,都强调团体中的人际交往经验,都注重此时此地的情感问题,团体咨询的目的不是为了治疗,而是促进个人的成长,包括了解自我,增强自信,寻求有意义的人际关系等。会心就是指心与心的沟通和交流,概括了这些团体咨询最根本的特点。因此,会心团体被视为发展性团体咨询,或成长性团体咨询
日本咨询心理学家国分康孝把会心团体的原理概括为6条:
自我知觉。不同于自我洞察,更强调体验自己此时的感情。
感情表现。觉察到真实的自我,就要将它表现出来,这里的表现是指感情。
自我肯定。用语言的及非语言的形式坚持真实的自我。
接受他人。培养接纳他人的能力,最好的训练是倾听。
有信任感。相信他人行为的一贯性,建立良好的关系。
完成角色。为了在现实世界里表现真实的自我,必须通过自己的角色来表现才是现实的。
会心团体的原则是从“以个人为中心”发展而来的“以团体为中心”。会心团体咨询中成员相互尊重,信任,建立起来的良好关系可以使参加者降低社会屏障,毫不受防御机制阻抑地揭示自己最核心的情感,即真实的自我。团体指导者与参加者积极地鼓励其他人表达自己的真实情感,显露出那些平时从未表露出的态度,使每一个成员都被其他人如实地看待,并从其他成员的反应中得到关于自己的肯定或否定的反馈,以便真正地认识自我。这个过程虽会有曲折,成员间也可能出现冲突,但这是暂时的。在团体的发展中会使每个成员体会到其他人对自己的关心和尊重,从而增加成员对自己的关心和尊重,加强责任感,改变自己不适应的行为,学会建立满意的人际关系,使生活更丰富更有意义。
事实上,会心团体从动力学角度弥补了“一对一”心理咨询的重大缺陷:传统心理咨询理论认为,咨询过程就是咨询师和咨客双方在角力。咨客内心中有某些不利于他走向心理健康的因素,咨询师要对抗它们。实际上,对于咨客而言,咨询师只是他环境中的一部分。除了咨询师,他还要接触许多人,许多事。将他的心理推向不健康的因素基本都在这个环境里。单个心理咨询师要想借自己的力量和这么强大的社会力量拨河,胜算并没有多少。影响力肯定不及一个团体。
当然,会心团体并不能解决一切心理问题。罗杰斯坦率地说出了它的不足:由于这是人为建立的团体,团员们在会心团体里能够敞开自己,回到原来的环境里往往又会恢复原样,并不都能主动促使原来的环境走向开放。由于团体交流中留给个人的时间有限,深层次的心理问题常常不能解决,团员在发现自己的心理问题后,仍然应该求助于一对一的心理咨询。 正因为会心团体的价值和局限性,我们可以把它看作心理健康事业的必要组成部分。它不能解决一切心理问题,但不能没有它来参与心理问题的解决。
(二)产生与发展
以人为中心治疗(person-center Therapy)的创始人是美国人本主义心理学家卡尔?罗杰斯(Carl Roges, 1902-1987)。该疗法发展于四十年代。 发展过程: 罗杰斯在治疗心理疾病的过程中发现,心理疾病的治疗与人的健康成长息息相关,与人际关系的交往有密切的关系,心理治疗应以治疗者和当事人之间的真诚关系为基础。这种关系不是一种外部指导或灌输的关系,而是一种启发和促进内部成长的关系。 重要阶段: 第一阶段: 1942年罗杰斯《治疗与心理咨治疗》出版,倡导非指导性治疗。 第二阶段: 1951年《当事人中心治疗法》出版,强调以当事人为中心,积极促进当事人的成长。 第三阶段:六十年代,罗杰斯发表《成为一个人》,着重研究当事人如何在心理治疗中获得最佳的学习,以及探讨有助于个人改变的治疗关系,发展了个人中心治疗。 第四阶段:七十年代,罗杰斯发展了个人成长团体-会心团体。返回首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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